12月17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杭州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5章66条,自12月3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指引》在制定中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首次提出网络二手物品交易纳入市场监管的经营性标准,首次提出网络跨境商品交易分类,首次提出社交电商的分类和社交电商推广者的定位。二是明确了禁止流量劫持的规定、禁止非法数据搬家的规定、比价规定,以及提出网络评测概念、基本原则和评测数据依法使用要求。三是在全国首次提出网络鉴别、“拍卖”等规则,首次对网络“拍卖”的司法、行政、竞价等行为予以区分;首次确定网络鉴别的定义和效力;对抽奖式网络盲盒和网络有奖销售予以细化区分;并对虚拟数字人、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合规要求和展望。目前,在奢侈品、文玩等领域网络鉴别“走红”。对此,《指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参与鉴别标准制定,不断提高鉴别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提升鉴别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网络交易商品品质。另外特别强调,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针对网络中出现的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形,《指引》明确,网络评测是指对不同品牌的同类商品或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商品,或者对商品明示内容与商品实物,就商品的性能、安全、一致性等方面指标进行对比检测、评价服务并在网络上展示的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还特别对两类评测经营者作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评测数据,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作片面的对比,提升自身商业业绩、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三方网络评测经营者应当恪守客观、中立的职业操守,通过网络测评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周婷婷表示:“《指引》是推进杭州市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不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中国数据产业第一城’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合规管理的创新实践。”??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4/art_4b294cf5535342219df702124f2551c1.html
12月17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杭州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5章66条,自12月3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指引》在制定中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首次提出网络二手物品交易纳入市场监管的经营性标准,首次提出网络跨境商品交易分类,首次提出社交电商的分类和社交电商推广者的定位。二是明确了禁止流量劫持的规定、禁止非法数据搬家的规定、比价规定,以及提出网络评测概念、基本原则和评测数据依法使用要求。三是在全国首次提出网络鉴别、“拍卖”等规则,首次对网络“拍卖”的司法、行政、竞价等行为予以区分;首次确定网络鉴别的定义和效力;对抽奖式网络盲盒和网络有奖销售予以细化区分;并对虚拟数字人、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合规要求和展望。目前,在奢侈品、文玩等领域网络鉴别“走红”。对此,《指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参与鉴别标准制定,不断提高鉴别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提升鉴别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网络交易商品品质。另外特别强调,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针对网络中出现的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形,《指引》明确,网络评测是指对不同品牌的同类商品或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商品,或者对商品明示内容与商品实物,就商品的性能、安全、一致性等方面指标进行对比检测、评价服务并在网络上展示的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还特别对两类评测经营者作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评测数据,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作片面的对比,提升自身商业业绩、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三方网络评测经营者应当恪守客观、中立的职业操守,通过网络测评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周婷婷表示:“《指引》是推进杭州市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不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中国数据产业第一城’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合规管理的创新实践。”??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4/art_4b294cf5535342219df702124f2551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