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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重磅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3-08-28 发稿部门:中国质量报

    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紧盯深圳民营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从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应用场景开放、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提出20条实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近年来,深圳民营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研发投入。2022年,深圳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259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八成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超过九成。近年来,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为深圳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特别是在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模式新、质量品牌优、管理水平高的行业领军企业。

    在畅通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适当降低资金池入池门槛、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加快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清单;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投标竞标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担保,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当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数量占比不低于1/3,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者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若干措施》在市场准入领域提出加快推动深圳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放宽电信、能源电力、数据要素等领域市场准入;持续开展重大交易平台推介活动,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等重大交易平台建设。

    在开放应用场景,助力民营企业加快拓展市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加大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安全应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且在涉及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开放的应用场景,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应批尽批”。

    在推行信用承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后信用修复渠道主动告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贯通,探索完善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和合规验收结果互认机制。

    在规范文明监管执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经营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搭建民营企业家服务平台,实施青年民营企业家提升计划,办好“深圳企业家日”活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营造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氛围。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专家表示,深圳此次发布的“民营经济20条”举措实、干货多、针对性强,将实实在在解决民营企业关切的问题,全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3/art_e17ea5f4fbb1464392cf37a2078210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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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紧盯深圳民营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从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应用场景开放、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提出20条实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近年来,深圳民营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研发投入。2022年,深圳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259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八成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超过九成。近年来,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为深圳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特别是在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模式新、质量品牌优、管理水平高的行业领军企业。

    在畅通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适当降低资金池入池门槛、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加快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清单;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投标竞标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担保,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当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数量占比不低于1/3,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者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若干措施》在市场准入领域提出加快推动深圳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放宽电信、能源电力、数据要素等领域市场准入;持续开展重大交易平台推介活动,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等重大交易平台建设。

    在开放应用场景,助力民营企业加快拓展市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加大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安全应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且在涉及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开放的应用场景,对民营企业实现“应放尽放、应批尽批”。

    在推行信用承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后信用修复渠道主动告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贯通,探索完善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和合规验收结果互认机制。

    在规范文明监管执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经营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搭建民营企业家服务平台,实施青年民营企业家提升计划,办好“深圳企业家日”活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营造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氛围。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专家表示,深圳此次发布的“民营经济20条”举措实、干货多、针对性强,将实实在在解决民营企业关切的问题,全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3/art_e17ea5f4fbb1464392cf37a2078210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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