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率先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基础上,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三责”协同落地见效。
一网统管,全覆盖推广应用
监管底数全量汇聚。“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对接登记注册审批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汇聚全省34.39万户在营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6565家、校外供餐单位97家、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478所,学校食品安全三类市场主体已全部对号入座划分为A、B、C、D四个包保等级,分层分级明确给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监管主体、监管动态、监管成效“一网归集”。
监管任务颗粒呈现。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安全56项监督检查要点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部署,湖北省局结合实际制定条目化、颗粒化、节点化监管清单,监管任务“一键下发”,直接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具体执法人员和手机终端,监管任务发起、检查过程、检查结果、整改过程“一网尽览”。监督检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大幅提升。
监管风险模块识别。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级监管人员通过“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能够快速锁定、筛查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开展风险排查。比如,针对任何一家学校食堂,通过“信息查询”功能,都能快速识别其在营、停业、注销或吊销状态,了解其基本信息、主体责任落实、许可和警示信息、部门监管工作情况。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各级监管人员可实时统计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监督检查进度、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市场主体风险“准确识别”,全貌“精准画像”。
末端发力,全场景智慧化应用
监管过程无纸化。监管人员、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在微信上搜索“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并完成实名认证,则可通过移动端完成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比如,监督检查要点预先设置并导入“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后,监管人员通过移动端搜索企业名称或者直接扫码某学校食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可直接开展现场监管,监督检查文书在线自动生成,实现监管便捷化、无纸化。
智能抓取远程化。省市场监管局建设“鄂食安社会共治平台”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97家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入驻,并全部接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全部向社会公布。武汉市以“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明厨亮灶一体化系统”为抓手,AI视频分析从后厨地面水浸、垃圾盖加盖,从业人员是否吸烟、戴帽,到老鼠、蟑螂等微生物风险隐患辨识,实行智能化远程监管,实现“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目标,该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自我定义特色化。全省各地可根据辖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自设模块、自我定义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展现地方特色智慧化监管模式。比如,宜昌市幼儿园采取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名(后勤副园长)、食品安全员3名(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营养师),定期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自查台账及风险清单,将日常检查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机结合,不断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终端见效,全方位落实责任
主体责任创新落实。联合教育等7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16724名。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通过“鄂食安”平台企业端将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食品安全总监(可与食品安全副校长为同一人)、食品安全员的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上传平台。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省市场监管局日日通报、实时更新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两员一副校长”、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信息,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5月7日,全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鄂食安”平台注册率达93.11%,“日管控”完成率达85.14%。
包保责任分级落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分层分级部署,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分类制定学校食堂、采用校外供餐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学校自查和市场监管日常监督检查时可直接在三类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包保主体A、B、C、D级,以及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年度现场督导情况,为有效对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包保系统》数据做好了充分准备。
监管责任闭环落实。监管人员通过“鄂食安”监管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春季专项监管,同时积极对接12315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监管执法数据,各类数据不断生成累积,风险分析、风险预警“一键统计”。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发起、问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提升形成工作闭环。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5/t20230510_355138.html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率先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基础上,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三责”协同落地见效。
一网统管,全覆盖推广应用
监管底数全量汇聚。“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对接登记注册审批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汇聚全省34.39万户在营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6565家、校外供餐单位97家、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478所,学校食品安全三类市场主体已全部对号入座划分为A、B、C、D四个包保等级,分层分级明确给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监管主体、监管动态、监管成效“一网归集”。
监管任务颗粒呈现。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安全56项监督检查要点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部署,湖北省局结合实际制定条目化、颗粒化、节点化监管清单,监管任务“一键下发”,直接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具体执法人员和手机终端,监管任务发起、检查过程、检查结果、整改过程“一网尽览”。监督检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大幅提升。
监管风险模块识别。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级监管人员通过“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能够快速锁定、筛查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开展风险排查。比如,针对任何一家学校食堂,通过“信息查询”功能,都能快速识别其在营、停业、注销或吊销状态,了解其基本信息、主体责任落实、许可和警示信息、部门监管工作情况。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各级监管人员可实时统计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监督检查进度、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市场主体风险“准确识别”,全貌“精准画像”。
末端发力,全场景智慧化应用
监管过程无纸化。监管人员、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在微信上搜索“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并完成实名认证,则可通过移动端完成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比如,监督检查要点预先设置并导入“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后,监管人员通过移动端搜索企业名称或者直接扫码某学校食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可直接开展现场监管,监督检查文书在线自动生成,实现监管便捷化、无纸化。
智能抓取远程化。省市场监管局建设“鄂食安社会共治平台”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97家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入驻,并全部接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全部向社会公布。武汉市以“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明厨亮灶一体化系统”为抓手,AI视频分析从后厨地面水浸、垃圾盖加盖,从业人员是否吸烟、戴帽,到老鼠、蟑螂等微生物风险隐患辨识,实行智能化远程监管,实现“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目标,该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自我定义特色化。全省各地可根据辖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自设模块、自我定义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展现地方特色智慧化监管模式。比如,宜昌市幼儿园采取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名(后勤副园长)、食品安全员3名(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营养师),定期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自查台账及风险清单,将日常检查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机结合,不断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终端见效,全方位落实责任
主体责任创新落实。联合教育等7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16724名。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通过“鄂食安”平台企业端将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食品安全总监(可与食品安全副校长为同一人)、食品安全员的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上传平台。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省市场监管局日日通报、实时更新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两员一副校长”、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信息,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5月7日,全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鄂食安”平台注册率达93.11%,“日管控”完成率达85.14%。
包保责任分级落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分层分级部署,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分类制定学校食堂、采用校外供餐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学校自查和市场监管日常监督检查时可直接在三类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包保主体A、B、C、D级,以及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年度现场督导情况,为有效对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包保系统》数据做好了充分准备。
监管责任闭环落实。监管人员通过“鄂食安”监管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春季专项监管,同时积极对接12315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监管执法数据,各类数据不断生成累积,风险分析、风险预警“一键统计”。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发起、问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提升形成工作闭环。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5/t20230510_355138.html